一、报名要求
“数字艺术设计”大赛检验选手的艺术创造能力和技术表达能力,契合产业行业发展需求,考查使用计算机软件工具完成数字艺术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;重点检验选手运用市场主流设计软件进行数字绘画造型、3D模型制作、动画制作、引擎效果渲染和影视后期制作等核心技术技能;同时考查选手的技术操作规范和团队沟通协作等岗位素养。
本赛项采用团队赛形式,每支参赛队由3名在籍学生组成(性别不限),其中队长1名。每支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,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。
二、报名方式
学生填报大赛报名表,交予指导老师。
报名时间:自大赛通知发布之日起到6月13日下午5点前均可报名。
报名邮箱:2574566738@qq.com
三、比赛规则
1.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,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,不限专业。
2.比赛赛位通过抽签决定,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场地。
3.竞赛所需的硬件、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,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具有存储和通信功能的设备,如硬盘、光盘、U 盘、手机、随身听、智能手表、PDA 等。
4.参赛选手在赛前 10 分钟领取比赛任务,并进入比赛赛位。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。
5.在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如有疑问,应举手示意,现场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。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,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,现场裁判、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。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,致使操作无法继续,经赛场裁判长确认,予以启用备用设备。
6.比赛时间结束,选手应全体起立,结束操作。经工作人员查收清点所有文档后方可离开赛场,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。
7.赛项裁判应严格遵守赛项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比赛当天 13:20 起,赛项裁判应上交所有通信设备,由赛项执委会统一保管,并安排赛项裁判在指定区域休息或工作,直至赛项成绩评定结束。
8.本赛项各参赛队最终成绩,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录入成绩管理系统。承办单位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,将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,经赛项裁判长审核无误后签字。
9.赛项结束后,专家工作组根据裁判评分情况,分析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对各知识点、技术的掌握程度,并将分析报告报备大赛执委会办公室,执委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。
10.赛项中每个比赛环节裁判评分的原始材料和最终成绩等结果性材料,经监督组人员和裁判长签字后,装袋密封留档;并由赛项承办院校封存,委派专人妥善保管。
四、比赛时间
比赛定于2023年6月15号中午12点15分在实训楼B204进行检录,12点30分正式比赛,18点30分比赛结束。
五、奖项设定
设奖比例: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,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%、20%、30%(小数点后四舍五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