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报名要求
本赛项服务国家发展战略,对接创意设计产业以及文化强国建设现代化产业,促进视觉艺术设计相关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,职普融通、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,将专业设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,产教协同育人,通过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、以赛促建、以赛促改,以赛促融,引领专业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化,实现视觉艺术设计人才的全面发展,使培养质量显著提升。
竞赛试题和评价标准源于企业真实设计项目,评价标准融入行企标准,赛题侧重文化强国建设的具体内容,突出乡村振兴、文化传承与创新、品牌推广等设计项目,注重整体化创新的创意能力培养,检验参赛选手基于设计创意、表现出的从构思、表现到制作的综合职业素养,通过企业真题真做,产教深入融合协同育人,提升参赛选手的就业能力。
通过赛项的开展,加强区域间、院校间的交流,整体推动高职视觉艺术设计相关专业的均衡发展,促进人才培养工作良性发展。
本赛项为个人技能赛,每支参赛队由 1 名选手组成,个人赛每队限报 1 名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、兼职教师。
二、报名方式
学生填报大赛报名表(附件1),交予指导老师。
报名时间:自大赛通知发布之日起到6月12日下午5点前均可报名。
报名邮箱:13145387878@163.com
三、比赛规则
1、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,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,不限专业。
2、比赛赛位通过抽签决定,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场地。
3、竞赛所需的硬件、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,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具有存储和通信功能的设备,如硬盘、光盘、U 盘、手机、随身听、智能手表、PDA 等。
4、参赛选手在赛前 10 分钟领取比赛任务,并进入比赛赛位。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。
5、在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如有疑问,应举手示意,现场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。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,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,现场裁判、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。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,致使操作无法继续,经赛场裁判长确认,予以启用备用设备。
6、比赛时间结束,选手应全体起立,结束操作。经工作人员查收清点所有文档后方可离开赛场,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。
7、赛项裁判应严格遵守赛项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比赛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比赛当天,赛项裁判应上交所有通信设备,由赛项执委会统一保管,并安排赛项裁判在指定区域休息或工作,直至赛项成绩评定结束。
8、本赛项各参赛队最终成绩,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录入成绩管理系统。承办单位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,将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,经赛项裁判长审核无误后签字。
9、赛项结束后,专家工作组根据裁判评分情况,分析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对各知识点、技术的掌握程度,并将分析报告报备大赛执委会办公室,执委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。
10、赛项中每个比赛环节裁判评分的原始材料和最终成绩等结果性材料,经监督组人员和裁判长签字后,装袋密封留档;并由赛项承办院校封存,委派专人妥善保管。
四、比赛时间
比赛定于2022年6月15号12点10分在 B203进行检录,12 点30分正式比赛,18 点00 分比赛结束。
表2 参赛时间安排
日期 |
时间 |
内容 |
参加人员 |
地点 |
|
12:30-14:00 |
模块一竞赛 (模块一二时间可打通) |
选手、加密裁判、监考 |
B203 |
14:00-15:30 |
模块二竞赛 (模块一二时间可打通) |
选手、加密裁判、监考 |
B203 |
15:30-16:00 |
作品加密 |
加密裁判 |
B203 |
16:00-18:00 |
模块三竞赛 |
选手、加密裁判、监考 |
B203 |
18:00-18:30 |
作品加密 |
加密裁判 |
B203 |
18:30-19:00 |
成绩评定 |
裁判 |
B203 |
五、奖项设定
本赛项的奖项设个人奖。
设奖比例: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,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%、20%、30%(小数点后四舍五入)。